来源:中国财经报网
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和环境保护部日前联合发出《关于调整排污费征收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到2015年6月底前,我国各省(区、市)污水、废气主要污染物排污费征收标准将调整,同时实行差别化排污收费政策,为推动企业排污减排建立有效的约束和激励机制。
现行排污收费制度从2003年开始建立,已经实施11年之久。其中,污水类和废弃类污染物排污费征收标准分别为每污染当量0.7元和0.6元。此次调整后,这两项标准将分别调整为不低于1.4元和1.2元,翻了一番。
全国工商联环境商会秘书长骆建华告诉记者,这次调整主要是因为过去的排污费征收标准不到位,成本倒挂严重,环保企业又不可能赔钱去处理,最终影响到治污效果。
中国人民大学环境学院教授吴健表示,此次调整将有助于通过价格手段倒逼企业改变排污行为。方正证券的分析报告则指出,排污费最终必然由环境税所替代,此次调整也是在为后续环境税的征收提供过渡方案。
排污费“半价优惠”的时代终结
《通知》要求,国家鼓励污染重点防治区域及经济较发达地区,制定高于上述标准的征收标准。各地要建立差别化排污收费机制,对超排放限值或超总量指标排放污染物的,以及列入淘汰类目录的企业,实行较高的征收标准;对治污效果较好的企业实行较低的征收标准。
据了解,现行排污收费制度是2003年建立的,实施十多年来,对筹措污染治理资金,防范污染起到了积极作用,过程中也逐步暴露出一些问题。如排污费征收标准偏低,未对企业排污形成有效约束;没有实行差别化排污收费政策,不能充分调动企业治污减排的主动性。
专家介绍,排污费是治理污染的一种行之有效的调剂手段,排污费过低显然不利于调动企业减排积极性。据悉,我国对污水和废气污染物两项排污费的征收始于2003年,当时考虑到企业承受能力等因素,征收标准分别为每千克0.7元和0.6元,只相等于治污成本的50%。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调整后的仅是最低标准。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为充分调动企业治污减排的积极性,《通知》改变了原来实行单一收费标准的做法,对企业污染物排放浓度值高于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限值,或者企业污染物排放量高于规定的排放总量指标的,按照各省(区、市)规定的征收标准加一倍征收排污费;同时存在上述两种情况的,加两倍征收排污费。
简言之,企业排污成本远低于治污成本,意味着企业污染主要靠政府掏钱治理,最终由纳税人埋单。而近十年来,我国政府治理污染成本不断攀升,企业排污费却“原地踏步”,成本倒挂越来越严重。与此同时,一些企业自恃交了排污费,排放污染似乎就变得理直气壮,心安理得,不去思量如何担当社会环境责任,提高环保工艺,治污减排。
可见,排污费“涨价”势在必行。用好、用足排污费这个经济杠杆,敦促企业重视环保,可谓“好钢”用在“刀刃”上。企业想少交污染费,就必须加大投入实施设备技改,提升环保水平,减少排放。否则,既交不起昂贵的排污费,又不想升级改造的污染企业只能坐以待毙。
促进企业转型升级
排污费调整的方向与国家产业结构调整和环境治理的方向一致。据测算,此次调整后,受影响最大的是火电、钢铁、水泥、造纸等行业。这些行业或产能过剩,或是污染“大户”。
目前,我国环境污染状况有所改善,但生态环境状况总体恶化的趋势尚未得到有效遏制,一些地区空气质量恶化、雾霾天气频发、水污染和土壤污染严重,直接影响到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和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
三部门调高排污费征收标准,且实行差别化收费,意图非常明显:剑指污染企业,即用排污费这个经济杠杆倒逼高排放、重污染企业转型、升级、改造。
吴健表示,目前的征收标准已趋近于企业的治理成本,照此标准,火电、钢铁、水泥和医药等行业将受到很大影响。以火电为例,排污费增加将直接转化为企业的成本,促使企业不得不仔细算一下经济账,是加大污染防治投入,减少污染物排放,还是安于现状,以缴纳排污费代替污染治理。
云南农业大学资源与环境学院教授张乃明认为,我国现在的环境问题突出,排污费的征收标准提高找准了治理环境问题的源头,从源头上把控污染物的排放。老的收费标准已实行了11年,在当时的历史背景下,符合发展规律,然而这样的收费标准,对于现在来说,就已经偏低。现在用经济的杠杆,提高企业生产成本,从而淘汰落后的产能、落后的设备,倒逼企业采取上马污水处理设备的措施,从而减少污染物的排放。
“符合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对减少企业排污效果显而易见。”他说,排污费征收提高,更加接近企业污染的治理成本,而且收费并不是目的,目的是要达到产业结构的调整,让更加环保的生产企业发展。排污费用提高,影响大的就是火电、钢铁、造纸、水泥等高污染高耗能的产业,这些企业要么产能过剩,要么污染严重,提高排污费对企业的转型升级起到十分大的作用。
一位公司的负责人介绍,原来,不少企业宁愿每年缴纳十多万元排污费,也不愿上百万元的环保设备。但实行新标准后,企业排污费上涨若干倍,不得不考虑长远利益主动治污。
向环境税过渡
根据北京市的经验,提高征收标准后,排污费有望迎来一波大幅增长。
今年1月1日起,北京在全国率先提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氨氮等主要污染物的收费标准,调整后的标准为原标准的14-15倍,为全国最高水平。
截至4月底,北京市一季度排污费开单金额已达8800万元,而去年同一季度的收费金额仅为834万元,同比增长了9倍还多。
如此多的排污费,其如何使用自然也引发了公众关注。此前曾有媒体报道,河南审计部门2009年的一次审计结果显示,某市6县(区)环保局实有人员765人,财政供给人员159人,占总人数的20.8%,自收自支人员606人,占总人数的79.2%,大量的编外人员都是依靠排污费来供养。
方正证券分析指出,排污费的最终趋势必然是由环境税所替代,但推出环境税在征收额度和征收计量方式上依然有较大问题,此次《通知》是在为后续环境税增收提供过渡方案。环保部环境规划院副院长王金南也对媒体记者表示:“排污收费制度的实施,将为环境保护税的征收奠定良好基础。”(宗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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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污费是怎么来的
排污费是对直接向环境排放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收取的污染治理费用,主要包括污水、废气、废渣和噪声排污费。上世纪70年代末,为促进环境保护,我国开始探索建立排污收费制度。2003年,国务院颁布《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明确了排污费的征收使用方式等问题。同年,原国家计委会同财政部和原国家环保总局等联合出台了《排污费征收标准管理办法》,规定了排污费的具体征收标准。发改委相关人士表示,当时考虑企业承受能力等因素,排污费征收标准仅相当于测算成本的一半,其中,污水类和废气类污染物排污费征收标准分别为每污染当量0.7元和0.6元。排污收费政策对促使企业减少排污、加强污染防治、促进环境保护发挥了积极作用。
征收的排污费花到哪了
2003年至2013年,我国累计征收排污费1700多亿元。这么多钱花到哪儿去了?
依据《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规定,排污费必须纳入财政预算,列入环境保护专项资金进行严格管理,确保专款专用。排污费收入应主要用于:重点污染源和区域性污染防治项目;污染防治新技术、新工艺的开发、示范和应用项目;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污染防治项目。
目前,我国正在加快推进环境保护税的研究和立法工作。可以预计,费改税将是排污费这项收费制度未来发展的方向。